山东:鼓励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引导企业、园区加快分布式光伏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

发布时间:2023-06-02 浏览量:1357 来源:Gessey聚焦新能源
5月29日,龙泉市政府发布关于“双碳”目标愿景下加快发展龙泉市山区清洁能源的建议,文件指出,大力发展光伏发电。以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试点县建设为契机,以高质量推广生态友好型“光伏+”为重点,加快推进农光互补、渔光互补、水光互补、屋顶光伏等光伏发电规模化项目建设,实现光电规模化开发利用;研究制定支持浙西南山区的光伏发电项目用地面积核定办法和审批程序,切实破解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审批难、落地难的问题。
 
原文如下:
 
我市作为全省第一批低碳试点县(丽水唯一),发展势头良好,成效明显。加快开发利用我市山区丰富的水能、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资源,打造“低碳源”,是加快山区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推进我省提前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举措。
 
一、龙泉市清洁能源发展的现状
 
(一)低碳试点带来的机遇。龙泉市成功入选全省第一批低碳试点县,是丽水唯一。在此基础上,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建设清洁能源示范区,把龙泉低碳体系打造成具有示范意义的样本地和模范生,可能性比较较大。
 
(二)上级政策带来的红利。作为全省的加快发展地区和浙西南革命老区的中心区域之一,龙泉将迎来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创建重大历史机遇,未来将有大量的政策倾斜、能为清洁能源的发展打开更广阔的空间。
 
(三)资源禀赋带来的优势。我市总面积3059平方公里,现有林地398万亩,森林覆盖率达84.2%。年平均水资源总量约35.98亿立方米,水利资源理论蕴藏量为38万千瓦,理论可开发量25.4万千瓦。我市风能资源丰富,对流风多且大,平均风速6m/s。年日照时数为1621小时,日光充足。区域内可掌握的优质光伏(含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和风电等资源约48万千瓦,抽水蓄能资源约240万千瓦,有着引领新能源发展的先天优势。
 
(四)战略先行带来的自信。一是浙江省电力实业总公司已与龙泉市人民政府签约新能源开发战略协议,“整县推进”加速新能源开发。二是龙泉市局下村抽水蓄能项目已与国网新源公司签订意向合作,推广“清洁能源+储能”一体化建设模式。三是龙泉市已经制定“十四五”高弹性电网规划和能源电力低碳发展方案,为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打下基础。
 
二、龙泉市发展清洁能源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发电量全额收购、资金补贴、完善抽蓄价格机制等一系列政策,促进了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但龙泉市等的浙西南山区清洁能源发展过程中,存在着电网规划滞后,电网建设进度滞后于地方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清洁能源输送受阻;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审批较难;陆上风电政策尚未放开;抽水蓄能电站推进缓慢等较多的问题和困难。
 
三、加快推进龙泉市山区清洁能源发展的建议
 
(一)用好山区政策优势。《浙江省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指出:大力推进生产方式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实施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行动,打造一批“碳中和”(零碳)试点县。同时结合浙西南革命老区、共同富裕示范区等支持政策,并以全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龙泉市试点和全省低碳试点建设为契机,研究透支持山区清洁能源发展的各种有利政策,推进加快推进龙泉市清洁能源发展。同时,新能源需求旺盛,面对动辄上亿元的投资开发项目,龙泉本地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要强化招商引资工作,“门当户对”找金主,因地制宜做强做大清洁能源产业规模。
 
(二)提升电网输送能力。一是打造高弹性电网建设县域样本。积极争取省电力公司在清洁电力通道建设方面的支持,科学谋划高弹性电网推动碳中和路线图,提升电网可靠性和智能化水平。二是优化电力基础设施。加快推动特高压工程建设,推进一批220KV、110KV、35KV等项目,力争与丽西500KV同时投产,大幅提升清洁能源送出能力。高标准规划我市“鞋城”、“平山岭二期”新开发工业区块、火车站等电网配套工程。三是数字赋能,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推进需求侧智慧能源应用,通过错峰限电,建设峰谷调节的储能设备,合理调配用户用电时段,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智慧储能等多模式数字化应用场景打造,提高产业可再生电力就地消纳水平。在多能高效转化、源网荷储智慧互动等方面先行一步,突出新能源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的重要性。
 
(三)打造绿色能源基地。深入推进全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和全省低碳试点建设,创新清洁能源资源价值实现路径,加快打造华东绿色能源基地。在现有小水电基础上加入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和生物质发电,配置抽水蓄能电站,充分发挥其调峰、调频作用,最小化风光水储综合发电成本,并依托智能化技术的智慧电网进行智能调度管理,构建起发电清洁、价格有竞争力、供电质量有保证的发电系统,打造全省首个风光水储生物质“五位一体”的多能互补、大数据互联网+清洁能源示范项目。
 
(四)有序发展清洁能源。一是大力发展光伏发电。以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试点县建设为契机,以高质量推广生态友好型“光伏+”为重点,加快推进农光互补、渔光互补、水光互补、屋顶光伏等光伏发电规模化项目建设,实现光电规模化开发利用;研究制定支持浙西南山区的光伏发电项目用地面积核定办法和审批程序,切实破解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审批难、落地难的问题。二是积极争取风电开发。积极向省级层面争取绿色陆上风电试点和配套优惠政策。三是继续深化水电利用。立足浙西南山区丰富的水电资源,积极发挥水电的碳达峰碳中和作用;强化小微水电治理和整改工作,全面开展生态水电示范区建设和绿色水电认证,高标准推进绿色小水电创建;积极争取抽蓄项目入规并尽快争取国家批准,加大和央企国企对接合作,推动抽蓄项目尽快落地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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